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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三个突出”提升公务员年度考核质效
发布时间: 2024-03-23   访问量:0   信息来源: 姓名: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队伍考核,泗阳县从考核导向、考核程序、考核奖惩三个维度发力,推动公务员队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充分激发实干争先的工作热情。
突出实干导向,激励担当作为。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导向,注重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依据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确定,年度综合考核第四等次至第一等次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为15%、20%、25%、30%,通过比例变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工作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同等条件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从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较多的公务员中产生,引导激励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敢担当、善作为。
突出程序规范,确保应考尽考。坚持内部测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构建公务员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分管领导点评、考核委员会审定的多元考评机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通过“看、谈、听、评”,充分了解公务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现实表现,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掌握公务员廉洁自律及受处分等情况,对受惩戒的公务员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突出结果运用,提优队伍质态。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强化考核约束作用,对执行力不强的公务员,及时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约谈、诫勉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组织处理。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差,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实行“换岗式、暂任式、惩戒式”三类调整。去年以来,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人员提拔重用、晋升职级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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