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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三步走”严密干部社团兼职管理举措
发布时间: 2024-04-09   访问量:0   信息来源: 姓名: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泗阳县不断强化干部在社团兼职管理工作力度,聚焦人员审批、日常管理、结果运用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严密干部社团兼职管理举措。
严格程序,把好人员审批“关口”。建立联审联查制度,组织部门会同公检法纪、民政等部门,对干部兼职条件进行“六方联审”。强化“全方位”前置性审查,明确超龄、连任满2届、违纪违法等不符合兼职条件的要求,对于存在相关情形的,一律不予审批同意。强化部门配合联动,由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事先征求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并向组织部门报送请示等材料,审批同意后由民政部门依据审批复函办理后续兼职手续,构建“链式”审批环节,推动干部兼职审批、备案工作形成闭环。去年以来,共审批38名县管干部在社团兼职。
严明要求,守好日常监管“底线”。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巡视巡察、事项核查等工作,对领导干部兼职任期、是否超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审批等情况,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抽查检查,通过多方比对核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醒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自查整改。去年以来,共开展相关检查6次。完善干部兼职管理信息库,细化干部年龄、兼职届数、兼职个数等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干部兼职数据500余条,明确干部兼职“禁止线”,对超龄、多社团兼职等情况进行跟踪预警,及时做好分析研判,防止违规兼职现象发生。
严实责任,树好结果运用“导向”。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年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兼职期间履职表现、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干部本人每年年底进行书面“述职”,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好政治把关、经验指导、业务传授等作用,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干部个人、所在单位及社团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将干部社团兼职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存在违规情况的,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在年度考核评价中予以扣分,切实树好结果运用“导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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