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放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中大力推进,出台《沭阳县鼓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细则“十二条”》,拿出12条硬举措为实干担当者加油鼓劲,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拓展方式,让鼓励激励的举措丰富务实。细则规定“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副职干部担当指数排名第一的,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专项工作考核奖金,主要贡献人最高可获得奖金总额的30%”,明确将干部职数、考核奖励等资源向实干者倾斜,让有为者有位,给实干者实惠。深入拓展激励手段,将公务员调任、干部交流、教育培训、亲属调回、加班补休、健康休养等基层干部广泛关注的利益需求纳入激励举措,源源不断地为干部提供正向“微激励”,让广大干部更有奔头、有干劲。
具化表现,使鼓励激励的适用精准易行。着重在强化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有效破解激励措施难落地问题。将激励措施划分为“提拔重用、培训交流、考核奖励、关心关爱”等4个方面,细化列举“连续三年位列高质量发展考核第一等次的单位给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专项名额”“获得先进表彰的科员级干部,在所对应层级晋升股级职务时可缩短半年任职年限”等具化表现及激励措施,让干部清楚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就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也让鼓励激励举措更易兑现。
强化应用,将鼓励激励的结果融入日常。统筹好职级职数、干部交流、评先评优、及时奖励、教育培训等组织资源,纳入鼓励激励资源库,在每一次干部调整中都体现关心关爱,每一次表彰奖励、学习培训都体现“微激励”,让满足激励条件的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付出的回报。2023年以来,对154名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或在本职岗位表现优异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112名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晋升职级,对17名在防汛排涝、抢险救灾等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给予及时奖励,组织75名获三等功的优秀公务员开展健康休养。